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告
闫明明
本院受理闫耀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到本院榜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不来领取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3)甘1121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