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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法院:把司法建议做成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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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志强  发布时间:2024-08-30 11:19:21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建议是一项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治理之策,也是司法机关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2024年以来,通渭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用一件件有“实效”的司法建议,站在司法活动末端看向纠纷预防前端,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助推基层治理“大提升”。


转变“朝向”,做主动的建议者司法建议的目的在“听建议”而非“发建议”。过去制发司法建议,往往是“法院导向”,案件审理中发现一个问题,写成司法建议,告知被建议单位存在这样的问题,发完了之。今年以来,通渭法院转变司法建议撰写理念,将被动落实变为主动沟通,通过召开审委会议集思广益,以被建议者的角度去思考,解决建议“货不对板”的问题,形成更具操作性、综合性的“实效”性司法建议,不仅填补了管理漏洞,更想方设法推动基层社会的良法善治,实现了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的“双向奔赴”。

找准“对象”,给建议开个“好头”司法建议搞清楚“对象是谁”是首要问题,尤其是存在联合执法、综合管理等情况,对象不明确,建议就像“盲人抓瞎”一样无效又无益。今年5月,大量事实相同、诉求相似的供热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涌入法院,一开始制发司法建议时,有的法官想当然认为物业属于社区管理问题,应当向其发送建议,但通过实地调查后发现,案涉房屋多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亦属于住建部门管理。经过充分沟通,一份司法建议被发送到县住建局,并撬动起一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治提升。

分析“需求”,使建议直达“痛点”。被建议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具有专业性,向其发送司法建议容易陷入“外行指导内行”的情况。制发司法建议尤其要对被建议单位的业务进行分析把握,站在法律视角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直戳“痛点”,让其取长补短。过去做司法建议,“加强管理”“认真审核”这样“不痛不痒”“四平八稳”的表述十分普遍。但是,这样的建议意义何在?今年6月,面对仍旧多发、高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渭法院在深入调研、面对面沟通的基础上,一针见血地建议有关金融机构,严格借款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实质性开展债务自主清收、健全内部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复函采纳建议并着手推进系统优化和管理升级,使建议真正地发挥了“实效”。

做好“反馈”,让建议有始有终。司法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一抓到底、没完没了,而做好这篇“好文章”,就要把法院的“一家之事”做成社会治理的“百家之文”。今年以来,为破解司法建议“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只管发、不管做”的难题,通渭法院主动优化制发数量,切实提高建议质量,做到既向党委“借力”,又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2024年已制发司法建议6份,其中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3份,建议反馈率和采纳率均达100%,并有效推动解决了金融、住建、教育等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了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