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县十七次党代会、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6533件,审(执)结6157件,结案率94.24%,员额法官人均收案272件、结案257件,人均结案数高于全省平均值76件、高于全市平均值50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渭、法治通渭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通渭建设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和保护功能,坚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共受理刑事案件97件,审结85件,结案率87.63%。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立专班持续强化线索核查、案件审判、涉黑恶财产执行,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排摸处置各类投诉举报线索3件。推进行业整治,针对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方面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份,均收到反馈并整改。经过扫黑除恶斗争的洗礼,法院受理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在去年同比下降18.1%的基础上,再降16.51%,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6件6人,从重判处三年到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审结寻衅滋事、赌博、介绍卖淫等犯罪案件13件16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案件16件65人,追回被骗资金184.6万元。审结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审结全县首例网络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对利用自媒体歪曲事实,诽谤侮辱他人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宣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格社区矫正秩序,对一名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持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激情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从犯以及存在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从宽处理,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从宽判处109名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其中对7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为9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聚焦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推行“五心”工作法,积极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员回归社会。
二、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调节各类法律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110件,同比分别下降5.44%,审结2985件,结案率95.98%。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审结涉企业案件504件,标的额56.32亿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强合同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使绝大部分合同类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健全破产案件办理机制,成立破产与清算案件审判合议庭,与县政府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法润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发送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及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宣传资料共3000余份。法官“一对一”联系服务全县24家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行在线诉讼。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三个在线规则〔2〕”,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和多元调解平台,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要求,引导当事人全流程在线诉讼。全年网上立案1818件,在线跨域立案81件,在线收退费630案70.72万元,电子送达和邮政集约送达诉讼文书26798件(次),在线财产保全和委托鉴定194件,在线音视频远程调解717件,“云上法庭”开庭309件,保证了疫情期间诉讼不停摆、执行不打烊。
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追偿权纠纷案件454件,标的额10.8亿元,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为不良资产清收提供司法支撑。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05件,标的额9627.52万元。实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3〕和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积极预防并系统治理虚假诉讼、职业放贷、非法集资等行为,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六个基层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就近受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流转、工程建设、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案件217件,标的额1.5亿元,调解122件,调解率56.22%,为乡村振兴和全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年内,鸡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苹果产业发展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及时盘活了闲置的冷库资源,有效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主动协调处理行政争议12件,均自动履行完毕。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牢记国之大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依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涉购房、医疗、养老、教育、物业服务等案件50件,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41件,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256.63万元。审结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4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有理无钱的当事人落实诉讼费减缓免政策,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64.25万元。落实司法救助,为双方都属于救助对象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16万元,纾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倾力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将调解贯穿于家事审判全过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努力做好婚姻当事人情感修复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家庭解体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审结离婚纠纷案件482件,其中调解和好88件、撤诉52件、判决不准离婚172件,以上三种情形占64.73%。离婚案件中,注重妇女、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筑牢“司法防护墙”。依法保障离婚父母享有的子女探视权,判决支持探视权21人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事关人们基本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的案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以有力度、有温度、有是非的裁判树立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年内审结多年缠诉并多次起诉主张后续治疗费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对终结后续治疗予以司法确认,向过度医疗说“不”,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审结因酒驾受伤向共同聚餐者索赔案,判决驳回对已尽注意义务的其他聚餐者的全部诉讼请求,坚决遏制“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不良倾向,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四、坚持穷尽执行原则,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共受理执行案件2681件,执结2444件,同比分别上升4.57%和13.77%,执行案件占受案总数的41.04%,执行到位标的3.87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执结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案件114件,到位标的1.3亿元。
织密全覆盖执行天网。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网络查控功能,对2563名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股票等进行全覆盖查控,共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财产1982件2055次,标的5657.72万元,做到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全面落实失信惩戒、限高和悬赏举报措施,将420案538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对535案646人限制高消费,对5案7人公开悬赏财产,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协调联动打击拒执行为。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建立常态化临控工作机制,在县公安局的全力协助下,充分利用公安专网优势,先后121次将下落不明的377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临控,实施拘留52人;对有财产而拒不执行的4名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依法采取暂缓执行、落实纳黑宽限期〔4〕、活查封以及担保执行、和解执行等措施,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努力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在办理县内四家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案中,主动作为,协调变更保全方式和被保全财产,及时解除了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依法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努力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率。全面落实“一案一账号”管理,做到案款随收随清,最大限度减少案款在法院的滞留时间。大力推行网络询价、网络拍卖,年内网络询价17案17次,网络拍卖31案104次,通过网拍成功执行终结28案,标的9078.06万元,杜绝了暗箱操作,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五、坚持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全力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全程免费、非对抗、快捷高效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基层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纷争,初步建立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执行”的诉前纠纷分流机制,为维权群众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年内共委派非诉调处成功案件908件,占县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29.65%,成功率59.21%,标的2.79亿元。其中金融纠纷调委会成功调处纠纷141件,涉案金额达2.01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310万元,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专题报告。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持续推进“分调裁审〔7〕”改革,组建三个速裁团队,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小额速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再次进行分流,及时推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8〕,大胆适用小额程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45件,小额诉讼程序审理47件,标注简案采取快审结案1533件,平均办案天数24.5天,大幅度压缩了办案期限。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融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问题“五级九天”化解机制,加强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排除当事人疑虑,做到思想疏导到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法律八进”要求,法官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法治讲座41场次,受教育群众学生3000余人。推进巡回审判,在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庭7场次,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常态化利用头条、抖音、快手等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发布以案说法类信息78条,普法微视频11条,典型案例24个。
六、坚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院庭长有效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方法和途径,下决心解决司法管理缺位、司法监督弱化、审判质效不高的问题。
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监督。推行统一审核结案及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建立发改案件分析研讨制度,实行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落实一、二审案件“双向反馈〔9〕”要求,统一司法尺度和标准,做到同案同判。试行分管院长、院长定期调阅点评裁判文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全面推行 “两函一书”制度。对办案中发现的违纪和犯罪线索以及有关单位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司法建议,落实以案促改。共移送违法犯罪线索6件、违纪线索1件,发出司法建议函4件。
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制定“四类案件〔10〕”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四类案件”范围和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双函”督办制度,对审判管理和纪律作风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以“提示函”和“督办函”方式进行提示或督办,盯住问题予以整改。年内发出提示函19件次,督办函42件次,工作约谈9次,推动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
通过上述举措,全院审判质效有了大幅度提升,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6.55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期限同比缩短5.8天,结案率同比上升3.96个百分点,一站式建设〔11〕指标稳居全省前四,全市第一。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明确人民法院政治机关职能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个确立”专项教育,持续推进政治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法院队伍受到革命性锻造,纪律作风持续好转,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引领作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院领导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年内5位入额院领导带头主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执行复杂疑难案件1018件,占全院已结案件的16.53%,经党组一班人的率先垂范,激发了全院干警攻坚克难、敢于胜利的内生动力。
推行清单式管理。制定《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内设机构职责清单》《院庭长履行“一岗双责”述职清单》三张清单,明确部门、干警、领导三个层面的职责。推行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定期述职的责任落实机制,使每位干警、每一名部门负责人、院领导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构建层层抓落实、层层负责任的管理体系。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督办、提示、约谈、督察、通报以及案件发改率、再审率、信访投诉率、上级单位通报排名等情况,与干警职级晋升、干部提拔、年终绩效等级评定等挂钩,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状况,进一步激发干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推动全院工作有新水平上新台阶。
守牢拒腐防变底线。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上报相关信息36条。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进行个别约谈提醒12人次,集体约谈44人次,调离审执及其他重要岗位4人(次)。
八、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监督并改进工作。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要案件审判,视察法院和法庭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深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围绕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水平。三是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对生效裁判文书每月抄送县检察院,以开门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四是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5件,促进了司法民主。五是全力推进全过程司法公开,在互联网平台直播庭审661场次,公开裁判文书836份,公开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872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检察院法律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一是精准服务大局的能力不足,机械办案、就案办案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多元解纷虽在点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面上推广面临很多困难。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且财产变现难,执行的难度成倍增加。四是年富力强的法官流失严重,50岁到30岁之间出现明显断层,法官队伍后继乏人。五是办案车辆紧张,六个人民法庭无公务用车,严重制约着基层法庭工作开展。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3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创通渭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本职、放眼全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县追赶进位、追赶发展大局。
(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渭。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渭。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依法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产权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快审快执金融债权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筑牢共同富裕法治根基。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让新时代司法改革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广泛惠及人民群众,立足司法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积极推进非诉调解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争取在面上推开,积极打造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推进“五治融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和我县特色产业发展。
(五)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抓好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健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发扬斗争精神,在意识形态、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改革攻坚、自身建设等方面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的更大发展。
(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法院铁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等问题,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健全司法管理,完善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坚持严在平常、管在经常,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决守牢拒腐防变底线。
各位代表,伟大变革鼓舞人心,宏伟蓝图催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定信心、笃定实干、锐意进取,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中为奋力谱写通渭发展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为方便各位代表更好地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现将报告中的有关内容采用图文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1〕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1月以来,被告人庞某某从“上线”处获取公民电话号码,发展“下线”被告人卫某某等人下发电话号码,由被告人李某等人批量添加微信好友,将添加的微信好友拉入工作群,为实施诈骗、诱导虚假投资、网络赌博等新型网络犯罪提供帮助,非法获利。从被告人庞某某等人处查获公民电话号码共计9966167条,被告人庞某某等人非法获利共计15万余元。2020年12月以来,被告人卫某某从其“上线”杨某等人处获取新型网络犯罪“二维码”,发给“下线”被告人李某等人通过“地推”等形式,在各地大型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快手极速版、公众号推广为掩护,扫码领礼品为诱饵,通过不特定人微信号秘密群发电信网络诈骗广告,非法获利共计40余万元。对被告人庞某某等13人分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并对被告庞某某等1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判决承担民事赔偿共计55.22万元,同时在甘肃省省级媒体相关平台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三个在线规则: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形成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互联网司法的中国模式。
〔3〕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对与待决的案件要解决的争议问题相互关联或类型相似的案例进行检索和运行的活动,通过案例参考,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和标准。
〔4〕纳黑宽限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1至3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5〕一诉讼两推送:指人民法院针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面广复杂的民事矛盾纠纷,在坚持法院诉讼化解的基础上,同时向人民调解组织和综治中心进行推送,通过人民调解和属地管理组织调处进行源头化解,从而形成“法院+部门”的化解合力,努力实现“更多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防范社会风险、更快地推进基层治理”的目标。
〔6〕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18个乡镇和13个行业系统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起全县诉源治理工作“骨架”。
〔7〕分调裁审: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完善诉非、调裁分流对接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健全速裁快审快执机制,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推动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8〕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9〕双向反馈:2021年5月,定西市两级法院建立“双向反馈”工作机制,针对发回改判案件,中级法院向基层法院反馈二审意见,基层法院就案件一审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思路形成书面意见向中级法院反馈,通过互相反馈,达到沟通交流、互通有无、共同提高的目的。
〔10〕四类案件:指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1〕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