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通渭县人民法院机关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通渭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县委和县政法的领导下,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二)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三)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四)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通渭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庭、综合办公室、政治部),一个纪检组和6个基层法庭(马营法庭、鸡川法庭、义岗法庭、陇山法庭、榜罗法庭、李店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为通渭县人民法院机关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083.88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1.77万元,增长2.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增加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2.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083.88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1.77万元,增长2.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的增加,二是增加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3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1841.36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5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56.01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51.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2.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193.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77万元,增长2.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的增加;二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9万元,基本与2019年持平。项目支出保障运转经费2个,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业务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差旅费、交通费、邮电通信费、培训费、劳务费、人民陪审员费、宣传资料费、服装费、业务设备消耗费、业务设备管理费、司法救助费等),业务装备经费(通用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警用装备购置)。二是法庭运维费,主要用于人民法庭修缮经费、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6万元,减少26.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渭县人民法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万元,减少24.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11.03万元,比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的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289.9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3.11万元,减少29.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压减。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上缴省高院统一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0.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69.2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421平方米,价值933.01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27.4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加强派出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改善办案环境,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开庭等事项,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通渭县人民法院重点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629万元(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在职人员保险费用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附件:通渭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11/20/16/1ac3db6f6ee27a6a40168dcf6333ed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