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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张智中,请查收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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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庭  发布时间:2024-11-15 18:02:20 打印 字号: | |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张智中:
本院立案执行的刘喜平与张智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4)甘1121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



 

来源:执行庭
责任编辑:潘华